农民每年每户只需2元钱,自家的房子如果遭受灾害损毁,就可以享受最高10000元的赔偿金。从今年3月份开始,丰宁满族自治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居民居住农房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按有关规定此项保险每户每年需要缴纳保费8元,保险期为一年,最高每户理赔10000元。农户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损毁的可以申请赔付。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农户个人只需交费2元,另外6元由省、县政府补贴。其中丰宁财政拿出80万元为农户补贴。自3月份启动以来,目前已经有16户受灾群众拿到了4.73万元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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