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努力推行四个“强化”,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强化组织。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防火责任人,全县各部门对26个乡镇309个行政村实行包保,在原有700名专职护林员基础上,新增临时护林员2600人,加强10个环京村防火力量。对全县痴傻等特殊人群登记造册,对林区入口、县乡交接等重点部位增设检查站,加强流动车辆和人员的监管。
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电台、明白纸、宣传车、防火旗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防火宣传资料30万份,张贴标语5万条,电台播放宣传片200多次,悬挂防火旗3.1万面。
强化应急。进一步完善了《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由199人组成的县级专业扑火队1支,组建了由国营林场、坝上牧场和矿山企业798人组成的准专业扑火队28支,健全了由629人组成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6支,各扑火队保持临战状态,严格24小时备勤。同时,先后投入资金450万元,购置防火车辆和各式装备,有力提升了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督查。县纪委、组织部、督考办和相关业务部门分别成立防火督导组和巡视组,对各乡镇和驻村部门防火工作巡回检查督导,严明奖惩。同时,对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严查严打,确保护林防火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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