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全国水政执法”和“全国水土保持能力建设”两张试点县“名片”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水源地保护,进一步优化水事环境。 该县制定出台了《水资源管理办法》、《采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作为水政执法更加符合县情的可操作性依据,更加明晰和强化了取水许可审批、水源地保护;同时加大采砂管理和县城自备井关闭力度,对59家有证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了规范性整顿,拆除关停7家、断电停产24家非法采砂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63起,关闭县城自备井36眼,安装工矿企业取水IC智能水表4块,全县工矿企业智能水表安装率达到90%,对5家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全部履行审批手续,矿山企业投入水土保持治理资金180万元,进一步优化了生态环境和水事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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