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目前,全市共有“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九项社会保险基金。已初步构建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为主体,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待遇稳步提高。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人社、财政、地税、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社保基金基本实现了专户存储、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基金监管上,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管理机构内部控制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有效维护了基金运行的安全完整。
养老保险逐步完善,基本确保了“老有所养”。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确保了“病有所医”。按国家医改工作要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升,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职工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1万元。新农合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2005年的1万元提高到现在的7万元,增加了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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